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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为全面防范和遏制简易升降机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25日,县政府全方面开展简易升降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把简易升降划分为特定种类设备简易升降机和非特定种类设备简易升降机两大类:一类是属特定种类设备简易升降机:额定起重量≥500公斤或无法明确额定起重量,但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0㎡的升降机。二类是属非特定种类设备简易升降机:额定起重量<500公斤或无法明确额定起重量,但货厢最大有效面积<2.10㎡的升降机;安装在井道内(包括钢结构井道),靠液压驱动,用于运送货物的液压升高和降低作业平台(汽车修理与工程使用的液压升高和降低平台除外)。
4月25日至5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简易升降机做出详细的调查摸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特定种类设备监察信息系统数据库对已登记注册特定种类设备简易升降机的分布进行筛选整理,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共享数据,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6月1日至8月31日,县简易升降机整治办公室根据调查摸底的汇总信息对发现的简易升降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类整治,属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及参数范围的简易升降机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整治并消除隐患;属非特定种类设备的简易升降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取缔、整治并消除隐患。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两清、两到位、两强化”(底数清、隐患清;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强监管、强执法)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前期摸排,后期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升降机区域性安全事故和有负面影响的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