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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企业使用的行车额定起重量达到或超过3吨、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即可归入特定种类设备,须向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登记和检验,往往会有意隐瞒行车的额定起重量。由于行车高达10多米,地面执法人没办法查看到上面的实际铭牌信息。面对这一难题,4月13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无人机的机动性能和拍照功能,成功获取了辖区2家企业6台行车逃避特定种类设备登记检验的“铁证”。
最近,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公司进行特定种类设备全覆盖巡查监管中,发现有2家企业的一些行车大梁上都标注了“2.8吨”起重量标准,但执法人员眼看着这些标识明显不是出厂时的标注,而且企业也没办法提供行车原始出厂资料。这一不正常的情况引起执法人员警觉。面对执法人员的多次现场检查,企业方面始终不承认行车额定起重量是3吨,有1家企业甚至还出具了起重技术参数是“2.8吨”的“证明材料”。由于行车高达10多米,非专业人没办法到行车顶部查验位于行车大梁上的铭牌信息,案件调查一时陷入困局。
如果认可这些设备额定起重量是2.8吨,放任不管,安全风险隐患将长期存在。如果查处,在企业不配合提供出厂技术参数的情况下,现有执法设备又无法看清行车大梁上的铭牌信息,该怎么办?面对无法取证的难题,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想起疫情防控中用无人机高空喊话的场景——何不利用无人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执法人员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到一台无人机,现场成功利用无人机拍摄到了行车大梁上的实际铭牌信息,发现2家企业6台标称“2.8吨”的行车,实际额定起重量均为“3吨”,属于必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面对“铁证”,2家企业负责人均现场承认了为逃避特定种类设备登记和检验,而故意虚假标注起重量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杨溢)